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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购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所收购

更新时间
2024-07-05 17:48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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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购北京律师事务所 

替老客户求购一个北京的律师事务所【 罗 】

你好!我们的一个老客户,他本身是律师,从事律师行业多年,现在想要收购一个靠谱的北京合伙人律师事务所,因为现在审批较难,考虑到时间成本,开始决定收购一个合适,只要你有合伙律师想要转让,无任何处罚,合适就可以定, 如果你有个律所正好想要找个合适的下家接手,欢迎联系罗


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,应当从本所合伙人中经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;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,由本所律师推选,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。

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,应当从本所合伙人中经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;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,由本所律师推选,经所在地县级司法局同意;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。

变更律师事务所的法人需要

一、北京总所变更负责人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

第二十一条  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、负责人、章程、合伙协议的,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。

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

第二十六条  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、负责人、章程、合伙协议的,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(县)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原审核机关批准。

《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

第三十三条  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、负责人、章程、合伙协议、住所、合伙人的,应当按照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,依法办理变更手续。

二、外地总所北京分所变更负责人

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

第三十八条  律师事务所决定变更分所负责人的,应当经分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(县)司法行政机关报分所受累许可机关批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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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老客户求购一个北京的律师事务所【 罗 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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